关于推荐岚山区、五莲县、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
来源:日照市教育局 发布日期:2024-04-23
根据《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教督〔2020〕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教督委办〔2020〕4号)等文件精神,经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市级复核,认定岚山区、五莲县、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日照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基本符合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评估认定标准,拟推荐到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申请省级督导评估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自2024年3月28日至2024年4月3日。在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实名(单位需加盖公章)向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所反映内容应实事求是并注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超过规定期限或不按要求提出异议的,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633-8127678。邮箱:rzszfjydds@rz.shandong.cn通讯地址:日照市东港区北京路132号日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邮政编码:276800)。日照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