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关于同意温州壹陆捌电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从事代理记账业务的批复
来源:瓯海区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日期:2024-03-14
1827政府信息公开http://www.ouhai.gov.cn/col/col1229693008/index.html财政、税收http://www.ouhai.gov.cn/col/col1229728468/index.html许可决定/col/col1229729073/index.html
温州壹陆捌电子商务秘书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代理记账许可证的申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代理记账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审查,你公司具备从事代理记账业务条件,决定准予你公司办理代理记账业务,并颁发代理记账许可证(许可证书编号:DLJZ33030420220022)。你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工商登记,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代理记账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代理记账工作,并依法接受我局监督检查。 温州市瓯海区财政局 2022年9月19日(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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