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人大:立法为科研人员 “松绑”支持创新
来源: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日期:2024-12-25
表决通过《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为破解长期以来科技成果转化流程繁琐、转化周期长,科研人员转化动力不足等 “堵点”问题作了多项安排。在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方面,条例明确为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探索在事先约定收益前提下,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可以赋予科技成果完成人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者长期使用权。在促进科技人才发展方面,条例提出利用财政性资金设立的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和省科技人才工程,支持青年科技人员的项目比例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在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方面,条例提出建立健全科技创新容错机制,对科技创新活动相关人员实施 “三个区分”的容错免责机制,并明确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转化的尽职免责工作机制。
(摘自:《中国人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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