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施科技(知识产权)秘书定...
来源:中小企业四川网 发布日期:2024-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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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科技(知识产权)秘书定点服务企业的通知遂科知〔2017〕52号
发布日期:2017-08-22浏览次数:1355
核心提示:各县(区)、园区科知局,各科(室)、所、中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经研究,决定从全市科知各县(区)、园区科知局,各科(室)、所、中心: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企业科技创新活力,经研究,决定从全市科知系统选派一批科技(知识产权)秘书定点服务科技企业,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服务人员范围
市科知局科级及以下干部职工、县(区)科技(知)局、经科局、开发区经贸局部分干部职工作为科技(知识产权)秘书,定点为企业提供科技(知识产权)服务。
二、服务对象范围
围绕我市电子信息、机械装备制造、锂电新材料、精细化工、纺织、食品等重点产业筛选100家以上科技型企业作为服务对象。
三、服务内容
1.帮助企业解读科技政策;
2.指导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技创新研发机构;
3.协助企业申报专利、科技成果等自主知识产权;
4.指导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企业、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等;
5.指导企业申报国、省科技和知识产权项目;
6.协助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建立产学研联盟,引进科技人才,转化科技成果;
7.了解企业科技创新动态;
8.协助企业解决其它困难和问题。
四、考核办法
对市科知局科技(知识产权)秘书服务企业工作纳入平时考核。县(区)、园区科技(知识产权)秘书由所在部门管理考核。
1.科技(知识产权)秘书每定点联系1家企业,平时考核得1分,以此类推。
2.科技(知识产权)秘书每到企业服务1次,得0.2分,每年到企业不少于4次,考核得分最高不超过10分。
3.年终由企业对科技(知识产权)秘书进行考评,考评为优秀等次的得3分,合格等次的得1分,不合格等次的扣3分。
1.科技(知识产权)秘书每次到企业服务,需填写服务登记表,企业加盖公章,分管领导审核,交办公室登记备案。
2.科技(知识产权)秘书到企业服务,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安排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等参加。科技(知识产权)秘书反映的企业需求,由相关职能科室受理并协助解决。
3.科技(知识产权)秘书到企业服务,按规定报销差旅费。
4.年终对科技(知识产权)秘书进行综合考评,对工作认真负责,成绩突出的优秀科技(知识产权)秘书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落实的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遂宁市科技(知识产权)秘书服务企业登记表
2.遂宁市2017年科技(知识产权)秘书定点服务企业表
遂宁市科学技术和知识产权局
2017年8月16日
遂宁市科技(知识产权)秘书服务企业登记表
科技(知识产权)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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