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聊城高新区 发布日期:2024-12-12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聊城高新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的通知聊高新区管办发〔2024〕3号各镇(中心),区直有关部门及分支机构: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全市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完善路域环境管理工作机制,强化协同配合,形成合力,抓好全区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现将《聊城高新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聊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2024年5月31日(此件公开发布)聊城高新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根据市委关于“全面加强全市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深入开展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行动,依法依规整治部分路段沿线环境“脏、乱、差、占”等现象,确保辖区路域环境得到根本提升,打造“安全、优美、畅通”的出行环境。二、目标任务纵深推进全区城区道路、省道和县乡村道路沿线及周围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加强路域绿化美化建设,持续巩固全区路域环境建设成果,实现道路沿线环境与自然和谐统一,进一步提升路域环境形象,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优美、畅通”的出行环境。三、主要内容(一)整治范围高新区城区市政道路沿线及周围,城外省道、县乡村道路沿线及需要向外延伸的部分。(二)整治重点一是进一步巩固提升城区路域环境和景观绿化成果,提高道路保洁养护标准和水平;二是清除道路及沿线周围堆放的建筑、生活垃圾和其他堆积物;杜绝出现乱堆乱放、毁坏绿化等行为,保持路容路貌整洁、美观;杜绝堵塞公路沿线的涵洞,保证汛期排水畅通;取缔公路沿线上的占道经营摊点、以路为市行为,保证公路完好、安全、畅通;维护修缮道路护栏、路沿石、公路标志标牌,落实桥涵安全防护和监管责任;重点清除县乡村道沿线的白色垃圾、禽畜粪便、沟塘杂草、黑臭水体等,确保无新增违法搭建物。三是各部门要按照职责解决各类垃圾的消纳和资源化利用,要加强路域环境绿化美化,积极推进公路绿色通道、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标准路建设,提升道路两侧绿化水平。(三)组织领导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管委会分管领导同志为组长,各涉及单位有关领导同志为成员的高新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设管理部、农工办,各级各部门按照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制定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抓好落实。组长:邵卫光管委会二级专员沈传贵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副 组 长:梁毅飞建设管理部部长、四级专员成员:李峰高新区农工办主任王之荣聊城市交通运输局两区工作科负责人黄丽君第六督导巡查组组长梁明泼党群工作部副部长赵忠阳财政管理部副部长姜贤俊建设管理部副部长雷震坤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商文峰交警大队大队长陈玮顾官屯镇党委书记夏爱兵许营镇党委书记邹宁九州发展服务中心党工委书记江勇高新区城市运营公司董事长(四)工作职责1.建设管理部:负责牵头“公路产权范围内(含路面、桥梁、路肩、绿化带)”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2.农工办:负责牵头城区范围外公路沿线河流、沟渠等环境整治工作;3.城市运营公司:负责牵头城区道路沿线及周围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4.财政管理部:负责根据年度财力情况统筹做好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资金保障工作;5.生态环境分局:负责路域沿线生态环境监管、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监管处置和农村生活污水及农村黑臭水体整治;6.党群工作部:负责加强对全区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的宣传舆论报道工作;7.交警大队:负责交安设施监管、交通安全保障和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等工作;8.督导组:负责路域环境整治的督导检查工作;9.顾官屯镇、许营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的县乡村道路负主体责任(顾官屯镇要抓好辖区青兰高速段沿线排查整治),实施辖区内道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行动,推进乡村振兴示范片区标准路建设,做好道路及沿线“脏、乱、差、占”等问题的排查、清理、整治,严厉打击涉路违法行为,提升道路路域环境质量。10.九州发展服务中心:配合做好城区路域环境工作,抓实背街小巷等道路路域环境整治提升工作。11.市交通运输局两区工作科:负责协调市局做好省道交通执法检查及道路养护等有关工作。(五)整治时间和步骤1.调查摸底,宣传动员阶段(2024年5月10日-2024年5月20日)。2.集中治理阶段(2024年5月20日-2024年10月31日)。3.总结阶段,后转为常态化综合治理(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