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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总队加大消费价格调查大数据应用力度

来源:中国信息报 发布日期:2022-04-02

国家统计局江苏调查总队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大数据应用工作方案要求,统筹实际工作,创新工作方式,在拓展数据来源渠道、提升调查工作效能、提高数据质量等方面,积极推进大数据应用,不断取得新的进展和成效。

江苏总队在创新拓展思路、统筹谋划工作上发力,推进制度方法研究,引领全省大数据应用工作开展。针对CPI调查涉及规格品类别多,不同类别采价难度差异大的特点,江苏总队在大数据应用思路上,提出了按照调查商品的同质可比性强弱和价格稳定性高低作为主要判断指标,同时兼顾地区消费特点的“四象限法”,将所有基本类分析归纳为四个象限,以“数据补充”为主,条件完善的再做“数据替代”,因地制宜开展大数据应用。2021年,全省调查队系统重点立项课题中,省市两级聚焦CPI调查大数据应用的课题就有4项。总队和市县队协同发力,相继发表《运用大数据中位数法计算房租价格指数》《Python爬虫在CPI采价中的应用——以宾馆住宿类价格调查为例》《关于大数据价格特征法的CPI数据质量调整研究》等系列制度方法研究成果。

打通数据“壁垒”,获取有价值的海量数据是提升CPI调查大数据应用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以CPI中权重占比高的房租价格为例,相较于传统“代表户型法”调查数据,如果能够获取各地大型房屋中介拥有的房租成交记录,就能够从源头更好地提升数据质量。为此,江苏总队统筹部署,职能部门和市级调查队分管领导、业务负责人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加强与发改、住建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对相关中介企业进行调研和工作协商,争取各方支持,定期获取主要大型中介租赁成交数据,成功扩展CPI调查中房租数据来源渠道。目前,江苏大部分设区市都有较为充足稳定的房租大数据来源,全省各月房租价格调查数据从最初的几百笔增加至4万笔,每月原始数据量仍在逐步扩容。除房租数据外,大型航空公司的区域机票销售情况、医保局的医保刷卡记录、大型超市的食品销售数据等多部门、多类型行政数据、企业数据等在CPI调查中的应用也正在深入有序推进。

目前,江苏总队在CPI调查中的家用电器、电子数码等工业消费品价格以及房租、电影票、住宿、旅行社收费、租车等服务项目价格采集上均不同程度开展了大数据应用,市县调查队采价工作效率大幅提升。如,苏州队在开展扫描数据试点过程中,大润发等超市单次调查时间从1小时减少到10分钟以内,辅助调查员工作量明显减轻,价格误录情况大大减少;扬州队在互联网自动抓取价格的测试中,采价日当日15分钟即可完整运行一次爬虫程序,抓取对应网络数据一千余条,减少人工采价负担。

据介绍,江苏总队将持续深入贯彻国家统计局的工作部署,完善制度机制保障,抓好人才队伍建设,勇于创新实践,进一步加大CPI调查大数据应用力度。